(一)生态原产地产品声明验证依据
1.生态原产地产品声明的价值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连续发文强调自我承诺声明,其重大价值如下:
(1)承诺声明: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可以变现、信用产生溢价,建设信用经济、信用商业是大方向,承诺声明是最高等级的商业信用。我国即将出台“信用法”,总体措施就是事前承诺、事中记录、事后惩戒。要求企业对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向社会承诺声明。
(2)承诺声明的价值:一是企业自己说了算,自己制定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二是这是企业创品牌一步到位的最直接、最省钱、最快速的方法;三是自我声明公开就是作出庄严承诺,这是信用至上、黄金贵重的企业形象。
(3)声明验证的费用:企业如不了解生态原产地产品判定标准,可以委托社会第三方(绿星球机构)提供验证服务,仅需一次性支付一次验证服务费。
(4)政策对接:企业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声明验证,属于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响应执行官方号召,按照红头文件认真实施,依据红头文件向政府申请规定的政府采购、金融支持、培训补贴等鼓励政策当然有理有据、顺理成章。
2.生态原产地产品声明的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2)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0个委、部、局《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53号)“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5日)“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4)海关总署令[2017]第2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号《关于部分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地声明相关事宜的公告》均规定“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海关提交原产地声明”。包括原产地声明、经验证的原产地声明。
(5)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规定企业标准“领跑者”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6)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CNCA-00C-008:2018),并修订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编号:CNCA-00C-008:2019),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加自愿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1月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再次强调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二)生态原产地产品声明、生态原产地服务声明
(三)生态原产地产品、生态原产地服务(标志参考式样)
颁证机构可自行设计,并授权许可申请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