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管理专业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期间,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野生蓝莓酒生态原产地管理技术规范》进行了预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锡佺、副主任委员王岩,综合类标准审定评审组组长商明磊,由来自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吉林局、上海局、山东局、福建局、广东局、江西局、江苏局、厦门局、辽宁局、贵州局的专家组成评审组。通关司杨和琴,山东局赵君崎副处长、李红,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李秀波参加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计划编号2011B36J)标准的预审。评审委员会认为,该标准规定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兼容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是一项全新的评价活动体系。专家对《通则》内容无异议,《通则》将按照GB/T1.1-2009的结构和格式进行编写。 |